書名:暮光之城(Twilight)
作者:【暮光之城系列:暮光 & 新月 & 蝕 & 破曉】史蒂芬妮‧梅爾
出版社:尖端
劇情大綱:
貝拉從繁華的鳳凰城搬到偏僻且陰雨不斷的福克斯,
她原本認為往後的日子會很無聊,但當她遇上神祕又迷人的愛德華之後,
生活開始變得刺激有趣,心也深深地被吸引。
到目前為止,愛德華一家人身為吸血鬼的秘密,在福克斯是不為人知的,
而如今,所有人都陷入險境,特別是貝拉──愛德華最摯愛的人。
他們之間濃烈的愛意,讓兩人就像在刀尖上行走,
在慾望與危險間掙扎著求取平衡。
資料 & 圖片來源:博客來網路書店
☆ ☆ ☆ ☆ ☆ ☆ ☆ ☆ ☆ ☆ ☆
☆ 相信所有書迷都一致公認【暮光之城】第一集是全系列的經典,
就跟很多歌手出的第一張專輯還是被認為是最好聽的一樣永垂不朽。
我是看完電影才去看第一集,發現電影省掉了相當多迷人的細節XD
而這些細節讓我更瘋這套書了 >ˇ< 梅爾阿姨做這個夢真是對了全球女性的胃口!!
☆ 同樣,本集重要角色為 Bella、Edward、Cullen 家和 James,
但是如果提到和這角色有關的旁支角色也會順邊講幾句。
※ 角色
◎ Bella Swan
這集的 Bella 還是個徬徨的青少年,剛從鳳凰城搬到 Forks 小鎮和父親查理同住,
本來認為不會有什麼事引起她的注意(就是打定主意準備過上幾年無聊日子),
沒想到她不怕任何神秘生物的奇特個性讓她注意到與其他同學格格不入的 The Cullens,
而 Edward 第一次見到她的反應更讓她以為自己犯了什麼錯招人厭。
Bella 的個性是喜歡獨處的,不像有些人不去聯誼就覺得快無聊致死,
很多時候她什麼都不想,完全呈現放空狀態,
對什麼都不感興趣,但要說是在自己的幻想世界中遊走也不算,
而當 Edward 的讀心術無法在她身上發揮作用時,
他認為 Bella 是個 selfless person,意思就是毫無自我的人,
換言之她也是願意為他人而犧牲小我的那一型,
所以,她是個不愛交際、怕生、善於獨處、內心無私的人。
通常這種人一開始會難相處,因為怕生的個性會讓她比較慢融入人群。
但因為 Edward 第一次見到她的反應讓她感到疑惑,引起興趣想找出答案,
可是也不知從何找起,因為 Cullen 家完全沒跟同學們融入在一起,
後來那場車禍讓 Bella 發現不對勁,固執的個性讓她努力尋找答案,
而且她還滿有耐心的,因為 Edward 講話老喜歡繞圈子 = =+
知道他是個吸血鬼後也沒尖叫跑開(← Edward 老是在等她尖叫跑開),
反而想了解 Edward 更多,以及他為了避開自己的血的香味而做出的種種怪異舉動。
對於她不怕吸血鬼,這讓我滿驚訝的,
因為就算 Cullen 家走文明路線,他們本身是吸血鬼的事實不會改變,
一樣是喝血,只是改成動物血而非人血,狩獵本能依舊健在,只是對象不是人類。
這樣的生物,應該還是會引起人類的恐懼,畢竟,他們是非人類生物。
可是 Bella 完全相信 Edward 本身 self-control 的能力,
這... 有點算是怪咖的程度了XDDD 要算是越危險越愛的類型嗎?
我覺得 Bella 看待事物的觀感和其他人有很大的不同,
她不會因為種族不同而有所排斥,
對她而言最重要的是敞開心房接受他人這回事。
她擔心被他人排斥、排擠、不被接受,進而演變成真正的孤單一人。
去 Edward 家前,她擔心的是這些吸血鬼會不會接受身為人類的她,
而不是擔心去他們家會不會變成桌上的晚餐之類的... 真的,很不可思議!
之後因為被 James 盯上,以為自己的母親 Renee 被抓而獨自赴約的 Bella,
明顯表現出我剛剛說的無私、為他人犧牲小我的典型個性。
其實我覺得,她是最不看重自己性命的人,而 Edward 把她的性命捧的跟寶貝似的,
反倒擔心強壯的 Cullen 家受到傷害,其實很難啦...
在最後面她首次提出想變成吸血鬼的想法,因為她夢想跟 Edward 永遠在一起,
對於 Edward 和其他 Cullen 家的吸血鬼而言,這是永生的詛咒,
可是對於尚未考慮到後果的 Bella 來說,這是可以實現夢想的鑰匙。
◎ Edward Cullen
在本集首次出現就迷倒眾生的小蜂蜜 Edward(我叫他小蜂蜜是因為他眼睛的顏色 ~),
一開始出現時的表情很像胃痛(← 老姊說的XDD),
Rob Pattinson 把那表情演得可真苦XD 還加上了掩鼻的動作 ~
從中文版第一集後面附的【午夜陽光】第一章,
眾讀者可以了解為什麼 Edward 第一次見到 Bella 時為何那麼難受,
就像他說的,每個人喜好不同,對他而言 Bella 血的香味是他最愛的口味,
這幾乎瓦解他近幾十年來不殺人的鐵則,還花了整整一小時在思考如何殺掉教室所有人...
之後他翹了整整一個星期的課,去找德納利部落的 Tanya 避風頭,
可是說起來也只待了兩天,之後他決定,要抗拒自己生理出現的飢渴,
還有他發現,他被 Bella Swan 吸引,不只是因為她的血,還有對她的好奇心,
那,他對她的好奇心可以救她多少次?
Edward 並不知道答案,但是他發現這個可能性,所以他決定嘗試看看,
不用再視 Bella 為獵物,而是希望她成為陪伴在他身邊的人。
所以他回到 Forks,意外救了 Bella 免於死於輪下,也讓 Bella 對他更好奇。
後來對 Bella 坦白,和她初次見面所隱忍的痛苦,
以及為了陪在她身邊做的種種預防措施,讓所有讀者對 Edward 心疼不已 T_T
為了讓自己能陪在 Bella 身邊,Edward 做出太多犧牲了...
他嘗試自我控制的極限,逼迫自己慢慢習慣 Bella 血的香味,
即使知道吸血鬼要愛人類實在是極度困難,可是他一試再試,終於得到回報。
在 Bella 出現前,算算 Edward 已經孤單近百年,
比他慢加入 Cullen 家的 Alice,Jasper,Esme,Emmett,Rosalie 都找到伴侶,
已經等了這麼久,終於出現他命中注定的伴侶,可是處境居然這麼複雜困難,
【午夜陽光】第三章 "Melody" 中,Esme 曾對 Edward 說:"Fate owes you that."
真的,命運實在是虧欠 Edward 太多了啊啊啊啊Orz 他是個好人哪!(發卡XD)
為了能夠陪伴 Bella,他幾乎是向他的吸血鬼本能宣戰,企圖尋回遺失已久的人性,
這並不容易,但 Edward 還是做到了。
我認為他的情操是近幾年我看過所有男士中最偉大的XDDD
百年的智慧與忍耐力 & 17 歲小夥子情竇初開的心,讓 Edward 成功有所改變。
◎ The Cullens(Carlisle & Esme & Alice & Jasper & Rosalie & Emmett)
在 Forks 小鎮上居住不到五年的 Cullen 家,因為俊美但蒼白的相貌而廣受眾人矚目,
可是他們依舊和小鎮上的居民格格不入,因為,是吸血鬼嘛 ~
其中我看最能被大家接受的就是在醫院工作的 Carlisle 吧,
除了對工作的熱誠和回應小鎮居民的善意,Carlisle 不會受人類血味的影響,
這也讓他不怕靠近人群,所以跟人類相處起來比較沒有距離感。
Carlisle 是 Cullen 家族的大家長,同時也是讓吸血鬼變成 vegetarian 的始祖,
Carlisle 的這個決定,不僅挽救很多生命,也免於讓自己或其他人變成噬血怪物,
對於兒子 Edward 的決定,Carlisle 都樂觀其成,以做試驗的態度觀察。
換言之,他不避開任何能讓 Edward 變得更好的可能性,
在此支持下, Edward 能毫無顧忌地向自己的本能挑戰。
Esme ,Carlisle 的靈魂伴侶,是個可愛且溫和的母親,
她認為 Edward 是他們中最應該得到幸福的人,
還是該說全天下的母親都這樣看自己的兒子?(XD)
我想應該不會有人不喜歡 Esme 吧,她總是以母親的溫柔心態對待其他孩子。
寫【New Moon】評論說過,Alice 是我在 Cullen 家第二喜歡的角色,
她和 Edward 的天賦是 Cullen 家很有力的武器,
可以預先提醒他們防範災難、攻擊或各式各樣的流言,
Alice 總是活潑的個性往往會讓我開心起來,有時可以緩和 Edward 的長期臭臉 ~
Alice 和 Bella 能發展出這段友誼也讓我很驚訝,
她不用經過 Edward 那麼長期且痛苦的耐力訓練就能輕易靠近 Bella,
而預知能力讓她熟知人類心理,Alice 絕不會是個難相處的人。
而 Alice 的靈魂伴侶 Jasper,在本集戲份不重,
因為剛加入 Cullen 家不久,還很難控制食慾,
我對電影的 Jasper 印象最深的就是他對 Bella 吞口水的畫面XDDDD
我滿喜歡 Jasper 的能力的,能刺激或緩和人類情緒,
所以跟他在一起都會一直維持好心情嗎?(XDDD)
再來就是下一對情侶 Rosalie 和 Emmett,
Emmett 像灰熊一樣強健的體魄讓人很有安全感,而且他也滿搞笑的,
讓人覺得是個很容易親近的大哥哥。
至於戲份比 Jasper 更少的 Rosalie,這集保持臭臉到底的表情,
看過續集後可以了解其實她不是個難相處的人物,但是這集人氣會低一點就是了XDD
◎ Tracker - James
第一集以魅力十足的壞人出場的 James,雖然本集已經領便當下台,
但是是個滿成功的壞人 ~ 我是覺得電影裡的 James 更迷人XDDD
基本上吸血鬼都長得滿俊美的,絕不會醜到哪去,
Bella 形容 James 的聲音像豪華汽車廣告裡的男演員,
電影飾演 James 的凱姆吉甘特的確聲音很迷人 >ˇ<
James 代表 tracker,也代表吸血鬼們最原始的模樣,追蹤、狩獵、噬血,
他把追蹤當成遊戲,若自己最後能成功把獵物捕獲到手,就能更證明自己的強大能力。
話說回來,這種人在找到目標獵物前難道不會無聊嗎XDD
James 這種人算是把自己的行為看似一種儀式,
追蹤、狩獵、玩弄、最後殺死獵物,這過程令他愛不釋手。
但是如果沒了這項儀式,他就會覺得這種吸血鬼不配叫做吸血鬼,
遺棄自己的本能,與『食物』們一起和平共存對他來說根本是太空泛的理念,
梅爾阿姨寫出 James 這個角色來做典型吸血鬼的代表,真是再適合不過了。
※ 劇情
第一集自然是一切的起點,Bella 來到這個陰雨不斷的 Forks 小鎮,
Cullen 家與眾不同的行為舉止、蒼白膚色以及俊美的相貌抓住她的注意力,
而她和 Edward 彼此都不斷地希望能靠近、進而觸摸對方。
我最喜歡第一集的部份,並不是 Edward 和 Bella 已經真正成為情侶的那部份,
而是這兩人帶著好奇心、藉由不斷試探對方反應來慢慢接近另一方的部份,
彷彿是兩個沒見過面且被關在隔離房的人,一人從窗戶看到另一個人,
互相被對方吸引,進而慢慢靠近窗邊凝視彼此,試探對方反應,
最後渴望觸摸對方,彼此的手都印在玻璃窗上,想感受另一人的溫度,
當玻璃窗被撤走後,他們試探性地伸出手,想確定對方是不是真的對自己有興趣,
最後,緩緩握住彼此的手,因為終於接觸到對方而露出滿足的笑。
這過程非常有趣,因為 Edward 的讀心術對 Bella 起不了作用,
所以他必須向普通人那樣透過談話的方式來慢慢摸索、進而了解眼前的女孩,
Bella 也不斷提出有關吸血鬼的問題,企圖了解 Edward 的本性,
她不認為自己跟 Edward 在一起會有危險,因為她很相信 Edward 自我控制的能力。
忽然踏入自己之前完全未知的世界,Bella 不斷冒險前進,
直到她發現自己可以捨命保護的人事物,
她不在意自己會有生命危險,比 Edward 更不在乎,這點真的讓我好訝異XD
Bella 讓我覺得,她的冒險很有意義,
雖然太冒險,雖然可能會讓其他人陷入危機,
但她找到足以用自己生命替代的重要事物,
之前她完全沒意識到有這樣事物存在,因為這東西只能散發出微光(twilight),
看似不起眼(因為吸血鬼都躲起來了XD),但其實,這會是她想珍藏一生的寶貝。
基本上第一集會是經典,除了邂逅的劇情寫得實在是太棒了以外,
作者安排最後一幕是 Edward 俯身往 Bella 脖子探去,然後就結束了。
這算是個 open ending,讀者可以想想 Edward 是咬了她還是親了她,
(OS:想也知道固執的 Edward 哪會這麼快就讓步XD)
但不管如何,Edward 和 Bella 會一直在一起。
這樣的確就夠了。
YES,摸很久的 2017.12 京都遊記終於開工啦~ 拖欠的理由除了工作忙以外簡直族繁不及備載, 與其說破嘴不如趕快為各位看官獻上遊記啦 ✨✨✨ 🔯🔯🔯🔯🔯🔯🔯🔯🔯🔯🔯🔯🔯🔯🔯🔯🔯🔯🔯🔯 【Day 1】出發尋找那抹熟悉色彩 台南→高雄小港機場→關西空港→ via HARUKA 特快車→京都塔飯店 → via 徒步→[餐廳]接方來 選擇在高雄飛真的是比較方便,也不用透過高鐵, 起飛前先在《好饗廚房》吃個飽,接下來就起飛了~ 搭 HARUKA 時我們有買點東西車上去,車票就夾在小雞嘟卡身上, 美麗的車掌小姐來驗票時我就把嘟卡遞給她,她一直掩口笑個不停XDDDD 這期間來日本的好處就是有各式美麗的耶誕燈飾, 還好下飛機時就已經有拿出厚外套,這時節的京都只有 2-3 度❄❄❄❄❄❄❄ 親愛的京都塔我回來了~(飛吻) 不管回來幾次還是習慣在下車時以及離開時,為你拍下一張張紀念照。 京都塔飯店裡面也有聖誕裝飾,喔還有看到飯店的印章 =W= 去年跟我姊逛手作市集時剛來住過這家飯店,所以熟悉感不減, 先放妥行李後就到步行到附近的餐廳吃晚餐~ ● 接方來 ● 京都府京都市下京区烏丸通七条下ル東塩小路町721-1 京都タワービル2F (JR 京都站步行 3 分,星巴克與大國藥妝中間) ● TEL:075-353-5577 ● 營業時間:17:00~24:00 無休 第一次吃所謂的『京野菜料理』,是不便宜的一餐。 位置有點小,上到 2F 要拖鞋入內,因為我們都厚外套大背包的,有點擁擠... 趕快坐下後就點餐了,但是點的有點痛苦, 服務生濃厚的關西腔+不熟悉的菜名導致我們日文整個碎離 Orz 這家強調所有的料理都取自京野菜,單點上來的第一道的手捲就非常清爽,吃得到蔬菜的鮮甜, 小盤小碟的是套餐的其中一道,我記得我們點了三個套餐, 老媽要求單點導致整個點單更亂 @@ 食物口味都偏清淡好入口, 炸豆腐,或稱老皮豆腐,外酥內軟很棒,這是老媽點的單品。 一樣由老媽單點的歐姆蛋,在日本要吃到失敗的蛋的很難,好吃極了 >W< 記得是烤牛肉切成小塊,配一點現磨的山葵非常提味,牛肉本身只有很簡單調味反而吃出肉質很好。 我記得三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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